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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雅康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雅康公司实际,现拟采购一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雅康公司作为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法律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2.1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日常法律咨询:为公司各部门提供即时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
(2)合同管理:起草、审核、修订各类合同,建立合同风险预警机制。
(3)合规审查:对公司业务模式、重大决策进行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4)法律培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员工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5)纠纷处理:比选人可优先选择中标人代理顾问服务过程中衍生的诉讼、仲裁案件,并有权委托中标人参与非诉谈判、调解,维护公司权益,但应另行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及支付服务费用。
(6)专项服务:针对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等专项事务,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方案,经比选人认可后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合同及支付服务费用。
2.2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在每一年度比选人都会对比选申请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如果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经考核不合格,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比选申请人违约进行处理。但在新的比选申请人未进场前,本合同的比选申请人有义务继续承担服务工作,其费用按签订的合同价格予以支付。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四川省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住所在成都或在成都设有分支机构。
3.2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裁判文书生效时间或调解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国有企业或高速公路建设营运类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3.3项目人员要求
(1)应委派至少3名业务能力强的律师长期担任比选人的法律顾问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2)主办律师且应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以执业证载明的执业年限为准),至少承办过1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或高速公路建设营运涉诉纠纷的案例(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具备为高速公路建设运营提供服务的法律专业能力。
3.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若为事业单位,则仅须作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若为事业单位,则仅须作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
(3)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 7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5年 7 月 16 日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
4.2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比选人指定的比选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雅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4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比选申请人在******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jt.com)、“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查阅和下载。
4.5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无需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7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比选申请文件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人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6.比选申请保证金
6.1本项需要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保证金为现金转账: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比选申请人应于2025年 7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前(宜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雅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自负。
若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比选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 2个月内退还。
6.2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比选申请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比选采购平台”(****** jt.com)、“中国比选比选申请服务公共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上公示。
8.评标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比选人将评标结果在******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jt.com)、“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比选申请时间截止后,比选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比选申请人登录“蜀道集采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10. 联系地址及电话
比选人:四川雅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雅康公司
联系人:梁女士
邮 箱:******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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