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口腔设备及器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727-******
项目名称:口腔设备及器械
预算编号: 1525-******2, 1525-******8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包2-******.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口腔其他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包含2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最多中标1个包件。
包件一 牙科椅相关设备,包含牙科综合治疗台(种植专用)、 牙科综合治疗台(普通)、高速气涡轮手机、牙科低速手机、牙科电动抽吸机、牙科无油空压机。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口腔设备及器械属于工业。
2、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588号。
3、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4、采购预算金额:
包件一:1,568,000.00元(国库资金:1,568,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标项二 包名称:牙科椅相关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包含2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最多中标1个包件。
包件二 口腔其他设备,包含牙科种植机、种植工具盒、注油机、超声波牙科治疗仪、根管预备机、热牙胶充填仪、光固化灯、根尖定位仪、高频电刀、高速切割机、牙科树脂充填器、技工打磨机、石膏修整机、石膏震荡器、激光电焊机、真空成型机、印模材搅拌机、口内X射线机+牙科影像板扫描仪(牙片机+牙片宝)、卡式灭菌器、灭菌高温消毒柜、清洗机。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口腔设备及器械属于工业。
2、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588号。
3、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4、采购预算金额:
包件二:1,008,900.00元(国库资金:1,008,9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一类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类\三类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浦东新区惠南镇东门大街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依仪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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