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软件正版化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学院软件正版化服务 | 32 | 0.6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3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学院官网(************学院采购中心首页(******/index.chtml)点击相应采购公告最后“我要买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0月22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在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转至下列账户,******学院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有限公司
******银行九龙坡支行
账 号:0401 1601 2001 0002 089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缴纳了采购文件购买费;
3.按时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4.缴纳了谈判保证金;
******学校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并在系统中进行报名登记。
******学院综合楼514室(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户 ******有限公司
******银行九龙坡支行
账 号:0401 1601 2001 0002 089
2.保证金打款时请批注“xx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或保函的供应商风险自负。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学院官网(************学院采购中心首页(******/index.chtml)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保持关注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何昆泽
电 话:023-81886180
地 ******街道2009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佳佳
联系电话:******
监督人:姚远
联系电话:023-81886028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欢
电 话:******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1-05
我要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