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项目配套市政天桥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SWUEECG******6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1-01 09:0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5 17:00:00
开标时间:2025-11-06 10:30:00
******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项目配套市政天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企业内部公开招标(以下简称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GACG******(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项目配套市政天桥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93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40570.77元,规费34947.99元,暂列金325052.18元)。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
 2.建设地点:广安市。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附属市政天桥工程。天桥投影面积约389.28㎡,包括天桥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
 2.近3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无亏损;
 3.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1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总承包业绩。【①提供业绩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和合同内容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业绩合同对应不少于175万元的税务发票复印件;②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则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交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业绩日期的认定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评判标准。】
 注:(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发展建工纪〔2024〕35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1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11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29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48号)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具体名单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11 月 1 日09:00至2025年 11 月 5 日17:00时。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200元/份,******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其不具备投标资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上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投标人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出具。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6 日上午 10:30 (北京时间)。本项目开标全过程均通过“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现场直播(房间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自行进入会议房间观看。投标人若未能及时进入会议房间则视为默认对本项目开标全过程无异议。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开标室(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九、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有限公司(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1楼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异议受理人:杜女士
 异议受理人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电子邮箱:******95@qq.com
 招采平台咨询电话:******
  
  
 关于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重要告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为切实规范各潜在投标人招投标行为,确保本项目建设优质廉洁工程,告知书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具体约定有以下主要内容:
 1、本项目严禁出借、租借、伪造、变造公司证件、业绩、人员证书,严禁围标、串标、挂靠、内部承包等违法投标行为。
 2、本项目严禁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中标单位确定的相关人员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职到位,非不可抗力不得更换。
 3、本项目中标公示前,我公司将对各投标人的人员证件、业绩等资料的真实
 性进行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招标文件规定顶格处罚。
 4、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将对本项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招标文件要求的驻场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不履行合同约定情形的,按合同违约条款顶格处罚。
 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100%现金缴纳或现金+保函担保(现金缴纳部分占比不低于总金额的50%)。
 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将第一时间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如有以上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按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列入“黑名单”。